肝热心亦热,热伤心气,既不能主血,亦不能作汗。上条言不可发汗,此言不可吐、下,互相发明,非谓中风可汗,而伤寒可吐、下也。
此心下痞硬,协热而利,表里不解,似桂枝人参证。若小承气三物同煮,不分次第,只服四合,但求地道之通,而不用芒硝之峻,且远于大黄之锐,故称微和之剂云。
虚甚者,与四逆汤,阴得阳则解矣。阳明病,脉浮,无汗而喘者,发汗则愈,宜麻黄汤。
要知二方专为表邪而设,不为太阳而设。关门不利,再利小便,以分消其湿。
此云手足,是指指掌而言,四肢之阳犹在。 若少阳寒热往来,三阴恶寒转甚,非发汗温中,何能自罢?
桂、芍、甘草,得桂枝之半;柴、参、芩、夏,得柴胡之半;姜、枣得二方之半,是二方合半非各半也。 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。